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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四川新华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信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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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缴纳金额以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为准。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2.为了更好的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用正楷填写附件一“确认表”连同附件二资料在投标截止日期即开标当天,开标仪式结束后,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
3.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
4.我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的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请在确认中标服务费已到账后(财务部查询电话:转),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5.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中标供应商:我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65770377)查询。
中标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①采购合同原件一份、②经单位盖章确认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65770377)查询。
附件: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相关内容填写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包号(如有)
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6开户行
7账号
8纳税人识别号
9缴纳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10退还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